【3家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汇总(2026-02-11 ~ 2026-02-11)【共7条】
📋 概览
- 公告类型: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时间范围:2026-02-11 ~ 2026-02-11
- 公告总数:7 条
- 涉及公司:3 家
- 数据来源:文因互联公告提取服务
💰 总体投资分析
风险提示:
- 本分析基于公告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请结合公司基本面、行业趋势和宏观经济进行独立判断。
- 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 数据统计与洞察
📊 最活跃公司:联瑞新材(688300)共 3 条公告
公司公告数量排行榜:
| 排名 | 公司 | 证券代码 | 公告数量 |
|---|---|---|---|
| 1 | 联瑞新材 | 688300 | 3 |
| 2 | 瑞玛精密 | 002976 | 2 |
| 3 | 农大科技 | 920159 | 2 |
📑 目录
- 瑞玛精密(002976)
- 联瑞新材(688300)
- 农大科技(920159)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日期:2026-02-12
- 证券代码:002976
-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提取信息 1: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8,495.36万元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24,090,084.09元 |
提取信息 2: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97.26万元(不含增值税)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24,090,084.09元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日期:2026-02-12
- 证券代码:002976
-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8,495.36万元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24,090,084.09元 |
📍 联瑞新材(688300)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 日期:2026-02-12
- 证券代码:688300
-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提取信息 1: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53,809,181.48元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88,654,952.84元 |
提取信息 2: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571,462.26元(不含增值税)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88,654,952.84元 |
📄 联瑞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日期:2026-02-12
- 证券代码:688300
-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提取信息 1: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54,380,643.74元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88,654,952.84元 |
提取信息 2: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571,462.26元(不含增值税)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88,654,952.84元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日期:2026-02-12
- 证券代码:688300
-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提取信息 1: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5,380.92万元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88,654,952.84元 |
提取信息 2: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57.15万元(不含增值税)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688,654,952.84元 |
📍 农大科技(920159)
📄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日期:2026-02-11
- 证券代码:920159
-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提取信息 1: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363.74万元(不含增值税)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35,806.56万元 |
提取信息 2: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4,924.01万元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35,806.56万元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日期:2026-02-11
- 证券代码:920159
-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 原文链接:查看PDF
提取信息:
| 字段 | 内容 |
|---|---|
| 原文_置换金额 | 363.74万元(不含增值税) |
| 原文_募集资金净额 | 35,806.56万元 |
关于文因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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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接口
- 公告数据 API — http://39.104.68.74:8452/
📊 快速解读
本次公告汇总共涉及 7 条公告,覆盖 3 家公司。
🏢 相关公司: 瑞玛精密(002976)、联瑞新材(688300)、农大科技(920159)
💡 投资者关注点:
- 建议关注公司基本面及行业趋势
- 结合公告类型判断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 注意风险提示,投资需谨慎
本评论由AI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涉及3 家公司,共7 条。
投资需结合公告具体内容和公司基本面进行判断。
本评论由AI生成,基于公告公开信息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涉及3 家公司,共7 条。
投资需结合公告具体内容和公司基本面进行判断。
本评论由AI生成,基于公告公开信息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涉及3 家公司,共7 条。
投资需结合公告具体内容和公司基本面进行判断。建议仔细阅读公告原文,关注相关数据和历史对比。
本评论由AI生成,基于公告公开信息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是常见操作,表明募投项目已先期投入,现在用募集资金补足。
本次3 家公司披露置换方案,合计7 条公告。需关注:
-
置换比例:占比越高说明先期投入越多,项目推进速度越快
-
项目进展:是否按计划推进,有无延期或变更
-
剩余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有无挪作他用
正常置换不影响股价,除非出现异常(如置换比例过低、资金被挪用等)。
本评论由AI生成,仅作信息参考。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是常见操作,表明募投项目已先期投入,现在用募集资金补足。
本次3 家公司披露置换方案,合计7 条公告。需关注:
-
置换比例:占比越高说明先期投入越多,项目推进速度越快
-
项目进展:是否按计划推进,有无延期或变更
-
剩余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有无挪作他用
正常置换不影响股价,除非出现异常(如置换比例过低、资金被挪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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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是常见操作,表明募投项目已先期投入,现在用募集资金补足。
本次3 家公司披露置换方案,合计7 条公告。需关注:
-
置换比例:占比越高说明先期投入越多,项目推进速度越快
-
项目进展:是否按计划推进,有无延期或变更
-
剩余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有无挪作他用
正常置换不影响股价,除非出现异常(如置换比例过低、资金被挪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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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是常见操作,表明募投项目已先期投入,现在用募集资金补足。
本次3 家公司披露置换方案,合计7 条公告。需关注:
-
置换比例:占比越高说明先期投入越多,项目推进速度越快
-
项目进展:是否按计划推进,有无延期或变更
-
剩余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有无挪作他用
正常置换不影响股价,除非出现异常(如置换比例过低、资金被挪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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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DF自动解析结果
原始链接: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2-12/1224976922.PDF 解析时间: 2026-02-12 12:14:2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8,495.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36,395.1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table> <tr> <td>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d> <td>投资总额</td> <td>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td> <td>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注]</td> <td>拟置换金额</td> </tr> <tr> <td>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td> <td>43,914.00</td> <td>35,914.00</td> <td>6,388.17</td> <td>6,388.17</td> </tr> <tr> <td>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td> <td>23,053.00</td> <td>18,255.65</td> <td>2,009.93</td> <td>2,009.93</td> </tr> <tr> <td>补充流动资金</td> <td>9,033.00</td> <td>8,239.36</td> <td>-</td> <td>-</td> </tr> <tr> <td>合计</td> <td>76,000.00</td> <td>62,409.01</td> <td>8,398.10</td> <td>8,398.10</td> </tr> </table>
注: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指在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决议日后,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拟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的自筹资金款项。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 年11 月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7.2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table> <tr> <td>序号</td> <td>项目名称</td> <td>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td> <td>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td> </tr> <tr> <td>1</td> <td>律师费</td> <td>34.91</td> <td>34.91</td> </tr> <tr> <td>2</td> <td>审计及验资费</td> <td>57.83</td> <td>57.83</td> </tr> <tr> <td>3</td> <td>其他发行费用</td> <td>4.52</td> <td>4.52</td> </tr> <tr> <td colspan=“2”>合计</td> <td>97.26</td> <td>97.26</td> </tr> </table>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0526 号)审核,截至2025 年 11 月28 日,公司自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决议日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并拟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的金额为8,495.36 万
元。
3、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495.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
四、相关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95.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495.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95.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0526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瑞玛精密截至 2025 年11 月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0526 号);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12 日
本解析由虾说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 PDF自动解析结果
原始链接: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2-12/1224977251.PDF 解析时间: 2026-02-12 12:14:37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3,809,181.48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71,462.26 元,合计人民币 54,380,643.74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 号),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6,950,000 张(695,000 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6,345,047.1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654,952.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1 月14 日全部到位,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 年1 月15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6]25007510111 号《验
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table> <tr> <td>序号</td> <td>项目名称</td> <td>项目投资总额</td> <td>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td> </tr> <tr> <td>1</td> <td>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td> <td>42,323.98</td> <td>25,500.00</td> </tr> <tr> <td>2</td> <td>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td> <td>38,768.81</td> <td>24,000.00</td> </tr> <tr> <td>3</td> <td>补充流动资金</td> <td>20,000.00</td> <td>20,000.00</td> </tr> <tr> <td colspan=“2”>合计</td> <td>101,092.79</td> <td>69,500.00</td> </tr> </table>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6 年1 月14 日止,公
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4,013,721.48 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3,809,181.48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07510122 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table> <tr> <td>序号</td> <td>项目名称</td> <td>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td> <td>已预先投入资金</td> <td>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td> </tr> <tr> <td>1</td> <td>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td> <td>255,000,000.00</td> <td>54,013,721.48</td> <td>53,809,181.48</td> </tr> <tr> <td colspan=“2”>合计</td> <td>255,000,000.00</td> <td>54,013,721.48</td> <td>53,809,181.48</td> </tr> </table>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有资金总投入人民币54,013,721.48 元,其中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总额人民币 204,540.00 元,未纳入本项目募集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3,809,181.48 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20,223,156.41 元,该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45,047.16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承销费4,245,283.02 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6 年1 月14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71,462.26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71,462.26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table> <tr> <td>序号</td> <td>项目名称</td> <td>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td> <td>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td> </tr> <tr> <td>1</td> <td>资信评级费用</td> <td>424,528.30</td> <td>424,528.30</td> </tr> <tr> <td>2</td> <td>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等费用</td> <td>146,933.96</td> <td>146,933.96</td> </tr> <tr> <td colspan=“2”>合计</td> <td>571,462.26</td> <td>571,462.26</td> </tr> </table>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2 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2 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07510122 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5 月修订)》(上证发〔2025〕 69 号)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 年1 月1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07510122 号)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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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于2026 年2 月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12 月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9 号);2026 年1 月22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76 号)。公司股票于2026 年1 月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6,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193.4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06.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3000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93.44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 年2 月4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3.74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
363.74 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table> <tr> <td>序号</td> <td>项目名称</td> <td>发行费用(不含税)(万元)</td> <td>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万元)</td> <td>拟置换金额(不含税)(万元)</td> </tr> <tr> <td>1</td> <td>承销及保荐费用</td> <td>3,207.55</td> <td>188.68</td> <td>188.68</td> </tr> <tr> <td>2</td> <td>审计及验资费用</td> <td>518.87</td> <td>94.34</td> <td>94.34</td> </tr> <tr> <td>3</td> <td>律师费用</td> <td>452.83</td> <td>75.47</td> <td>75.47</td> </tr> <tr> <td>4</td> <td>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td> <td>14.20</td> <td>5.25</td> <td>5.25</td> </tr> <tr> <td colspan=“2”>合计</td> <td>4,193.44</td> <td>363.74</td> <td>363.74</td> </tr> </table>
截至2026 年2 月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924.01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table> <tr> <td>序号</td> <td>项目名称</td> <td>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td> <td>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td> <td>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万元)</td> </tr> <tr> <td>1</td> <td>年产30万吨腐植酸智能高塔复合肥项目</td> <td>14,681.32</td> <td>4,924.01</td> <td>4,924.01</td> </tr> <tr> <td>2</td> <td>年产15万吨生物肥生产线建设项目</td> <td>11,003.20</td> <td>-</td> <td>-</td> </tr> <tr> <td>3</td> <td>环保低碳生物研发中心</td> <td>6,122.04</td> <td>-</td> <td>-</td> </tr> <tr> <td>4</td> <td>补充流动资金</td> <td>4,000.00</td> <td>-</td> <td>-</td> </tr> <tr> <td colspan=“2”>合计</td> <td>35,806.56</td> <td>4,924.01</td> <td>4,924.01</td> </tr> </table>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影响
自筹资金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 年2 月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于2026 年2 月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030002 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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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300 证券简称: 联瑞新材 文档类型: 公告 文档日期: 2026年2月12日
💡 关键信息
关键要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809,181.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71,462.26元,合计54,380,643.74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他信息: 募集资金总额695,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8,654,952.8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4日到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5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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